易出评:外卖小哥辛苦工作却遭遇工资纠纷,法院判决外卖公司支付工资差额与高温费
比周剥皮的icon更残忍!”江苏南京icon,外卖哥每天工作12个小时,54天跑出2182个订单,计算工资可以得到10751元,可以给弟弟快乐!出乎意料的是,工资只有5534元,不到一半。弟弟愤怒地向法院起诉了这个平台,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就是这样判决的!
(案例来源:光明网)
2021年8月29日,小孙起得比以前早,因为这一天是发工资的日子,他非常激动,根本睡不着。
虽然发工资很重要,但小孙还是和以前一样。打卡后,他立即打开接单软件,骑上心爱的电动车,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早上送完最后一单后,他关闭了接单程序,赶紧跑到财务室,因为同事告诉他,财务下午可能不在。
这是小孙的第一份工作,所以第一份工资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小孙已经计划好了。他已经工作了54天,一天没有休息。他有2182个订单。
根据公司制定的规定,300单以内每单5元,300-1000单5.5元,1000单以上每单6元。小孙粗略估计,除了他的差评和迟到的扣款,应该能拿到10751元。
刚满18岁就当全职外卖员的小孙,也要感谢奶奶对他的悉心照料。他从小就和奶奶住在一起。他暗暗许愿,用第一份工资给奶奶买个按摩仪。
但当小孙从财务部拿到工资时,他觉得厚度不对,再仔细数一数,真的不对,只有5534元,完全少了一半。
小孙问财务:这笔钱也不对啊,我不能只有这么少的工资!
财务人员抬头看着小孙,递给他一张表格,上面写着:小孙8月份送了1260件饭,工资4000多元,7月份工资800多元,因为小孙7月7日才入职。
小孙看完后大怒:为什么要扣我这么多钱?如果我违反了任何规定,你会扣钱。你扣钱有依据吗?
财务部严厉地说:你的工资是系统计算出来的,不可能有错误,你喜欢,要签字,不要离开!
小胳膊扭不过大腿。虽然我觉得委屈,但我已经工作了将近两个月了。如果我不拿工资,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只能顺从地签字,拿5534元的工资。
离开办公室后,小孙坐在烈日下,眼里含着泪水。为了赚更多的钱,小孙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有时他中午要送20多份订单,甚至不能吃饭。最后,他被冤枉了。
一位老员工看到小孙,蹲下来对小孙说:你是新来的,习惯很好,这个地方不合理,人们说合理,那就是合理,你和他的理论没用!
但小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如果他努力工作,他应该得到应得的报酬。于是他狠狠地把外卖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的工资。
1、 小孙认为,他54天跑出2182单外卖。根据公司工资计算,他应该拿到10751元,但他只拿到5534元。他要求公司退还他的工资。易出评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
(一)无故扣除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工人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小孙工作了54天,共送了2182单外卖。根据公司规定,每单5元,300-1000单5.5元,1000单以上6元。
小孙应该拿到10751元的工资,但是发工资的时候只有5534元。
该公司只是说,系统自动计算的工资没有给出具体的扣除条款。易出评推测,小孙认为该公司故意拖欠工资,并要求该公司归还其工资。
2、 一审法院认为,小孙与外卖公司没有劳动关系icon,不能要求公司赔偿,判小孙败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实际履行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的,可以认为没有劳动关系。
因为孙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看到公司的名字,事实上,他与外包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他起诉了外卖公司,主体不适,所以被一审法院驳回。
3、 小孙没有放弃,再次起诉,并拿出相关证据证明他与外卖公司有劳动关系。易出评的观点是,律师发现了三个证据证明小孙与外卖公司有劳动关系:
第1、 小孙每天必须按照网站规定的时间上下线,网站由外卖公司管理;
第2、 每个小孙能提成多少钱,服务的标准和规则都是由网站或用工平台制定的;
第3、 小孙所有的收入,都来自于配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根据以上三点,小孙的律师认为,小孙与外卖公司具有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定后,二审法院判决外卖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晓的工资差额5217元,高温费522.5元,因外卖公司不能提供3000元、800元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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