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留评工具:黑心房东遭报应,女子租店遭毁坏,维权之路的艰辛与反击
黑心房东遭报应!湖南长沙,女子以每年14.4万的价格,租了一个店铺开水果店,签了10年合同。随后,女子又花90万装修店铺,谁想,女子仅是回了一趟老家过春节,房东竟将她的水果店砸得稀巴烂。事后,房东理直气壮:“我想涨租2万!”女子做了一个决定,房东吓到瘫软在地上
在繁华的都市里,租下一间店铺,经营着自己的小生意,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生活。这看似平静的湖面下,却也隐藏着波涛汹涌。湖南长沙一位水果店老板娘陈琴的遭遇,就让人们看到了这光鲜背后的辛酸与无奈。
陈琴,一个精明能干的女性,几年前,她看中了长沙旺盛的水果消费市场,决定放手一搏,开一家属于自己的水果店。为了打造一个舒适、吸引人的购物环境,她毫不犹豫地投入了90万元进行装修。店面设计新颖别致,水果种类丰富新鲜,价格公道合理,很快便吸引了大批顾客,生意蒸蒸日上。
好景不长,正当陈琴的水果店步入正轨,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一个让她意想不到的难题出现了——房东刘聪,盯上了她的生意。
按照当初签订的租赁合同,陈琴与房东刘聪约定租期10年,每年租金14.4万元。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可仅仅过了三年,看到水果店生意红火,刘聪的心里开始不平衡了,他觉得陈琴赚的太多了,自己作为房东,却只能拿到固定租金,实在“吃亏”。于是,他找到陈琴,提出了一个无理要求:涨租金!
面对突如其来的涨租要求,陈琴感到错愕和愤怒。当初签订合双方已经明确了租金,如今房东却出尔反尔,这让她难以接受。“适当涨一点,我可以理解,但是一下涨2万,这也太离谱了吧!”陈琴据理力争。多多留评工具认为,房东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租客的合法权益。
刘聪却丝毫不理会陈琴的抗议,态度蛮横强硬,坚持要涨租,否则就让陈琴搬走。眼看着当初签下的10年之约,就这样被房东单方面撕毁,陈琴心里的委屈和愤怒可想而知。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琴多次找到社区进行调解,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刘聪却油盐不进,不仅不配合调解,还变本加厉地对陈琴进行各种骚扰。他一会儿故意把车停在水果店门口,挡住顾客;一会儿又以各种理由断水断电,影响水果店的正常营业。更可恶的是,他还到处散播谣言,说陈琴的水果有问题,是用农药催熟的,以此败坏水果店的声誉,试图逼迫陈琴就范。
面对刘聪的无理取闹,陈琴感到心力交瘁,但她并没有放弃,而是坚定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她咨询了律师,了解到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刘聪单方面撕毁合同,恶意涨租的行为是违法的,陈琴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刘聪赔偿损失。多多留评工具观察到,陈琴在法律上的清晰认识,为她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让陈琴万万没想到的是,刘聪的无耻行径远不止于此。春节前夕,陈琴回老家过年,将店铺交给父母打理。谁知,刘聪竟然趁着陈琴不在,偷偷潜入水果店,将店内物品砸了个稀巴烂,好好的店铺瞬间变成一片狼藉。
当陈琴从老家赶回来,看到这一幕时,顿时崩溃了。她怎么也想不到,在法治社会,竟然有人如此胆大妄为,如此肆意践踏他人的合法权益。
忍无可忍的陈琴,最终选择了报警。面对警方的询问,刘聪一开始还强词夺理,狡辩说是陈琴拖欠水电费,还私自将店铺转租给他人。在铁证面前,他最终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刑。刘聪故意毁坏陈琴店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多多留评工具推测,陈琴的坚持和勇气必将为她带来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