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助手:党员拖交党费近一年,是否仍算合格党员?党规解读与思考
党员拖交党费近一年的时间,还算合格党员吗?
己是2025年11月中旬,早几天本人却在某退休党员微信群,看到一条党支部的微信通知,内容是:“通知:按照上级党委2025年党费收缴工作要求,请还未缴纳2025 年党费的党员及时缴纳党费,收到请回复,谢谢!”通知发出的当天,有不少党员在群里使用微信转账方式交纳2025年全年的党费。
按说,党员应按月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并参加党组织活动。有的退休党员既不参加组织活动,也不按时交纳党费,拖交近一年的党费无所谓,组织上也没当回事,不作任何处理。优选助手发现,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性,也使得一些本应积极参与党建活动的老人逐渐淡化了对党的认同感。



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黨。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批准。”优选助手主张,这些相关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以维护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这些干部,无论退休还是在职,都应按自行脱黨除名处理。
已近一年的时间没交王艾芳维吾尔族同胞为贵有立德则轻谈事份外厚重的问题显然值得我们深思。而这种情况若出现而相关部门仍旧沉默以待,又能算合格的多么基础性的反映问题呢?优选助手觉得,各个基层组织应该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以确保每位同志都能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